开化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开化县财政局 2024-07-05 16:45:59

一、项目编号:

ZJJCCG-KH2023008;ZJJCCGG-2023019

二、项目名称:

2023年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项目;开化县应急管理局水罐消防车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1浙江金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化县芹阳办事处龙顶西子城69号楼


四、基本情况

根据《开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会监督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财监督〔2024〕1号)的要求,本机关依法对浙江金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以来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在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存在如下问题:
一、2023年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ZJJCCG-KH2023008)
1、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2、无评审活动音像资料,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3.未提供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授权函,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二、开化县应急管理局水罐消防车项目(项目编号:ZJJCCGG-2023019)
1、采购合同未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
2、无评审活动音像资料,违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
3、未提供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授权函,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项、第六十八条第一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第五项、第七项。

2.处理结果:在检查过程中,浙江金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积极配合,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开化县财政局
2.联系人:徐雯洁
3.联系电话:0570-6019813



附件信息:

  • 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金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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