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化县金百汇7号楼5楼(501) |
四、基本情况
根据《开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会监督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财监督〔2024〕1号)的要求,本机关依法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以来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在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存在如下问题:
一.开化县高铁新城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ZJDF2023-005)
1、评分标准表中的主观分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2、无履约验收资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二.新建100处无线简易雨量报警器项目(项目编号:ZJDF2023-002)
无履约验收资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三.开化县高铁新城幼儿园新建工程-弱电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编号:ZJDF2023-003)
无履约验收资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第十项。
2.处理结果:在检查过程中,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积极配合,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2024年06月20日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开化县财政局
2.联系人:徐雯洁
3.联系电话:0570-601981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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