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浙江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化县芹阳办事处临湖路东方广场A幢406、407室 |
四、基本情况
根据《开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会监督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财监督〔2024〕1号)的要求,本机关依法对浙江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以来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在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存在如下问题:
一、开化县“爱心慧”留守儿童关爱应用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TJKH-2023-05-03)
采购文件要求专家评审费由中标(成交)单位支付,违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二、2023年开化县公交数字化应用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JTJKH2023-07-01-2)
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原则为总得分最高的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三、开化县华埠中学学生宿舍楼扩建工程学生家具采购(项目编号:ZJTJKH2023-05-04)
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原则为总得分最高的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四、2023年开化县白蚁新建预防与回访复查采购及传统村落白蚁综合防治(项目编号:ZJTJKH2023-04-01)
1.采购文件要求专家评审费由中标(成交)单位支付,违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2.无委托代理协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之规定。
五、开化县2023年森林资源监测项目(项目编号:ZJTJKH2023-8-01 )
1.采购文件要求专家评审费由中标(成交)单位支付,违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2.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
2.处理结果:在检查过程中,浙江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积极配合,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2024年06月20日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开化县财政局
2.联系人:徐雯洁
3.联系电话:0570-601981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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