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024-06-24 15:33:35

一、项目编号:

ZJHJ-ZFCG-2022-45

二、项目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1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温州国际贸易中心大楼二十九层南首


四、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6号)的要求,我局于2023年12月开始对你公司2022-2023年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监督检查,现作出如下监督检查意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鹿城特巡警大队亚运安保专项-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第3次) 项目编号:ZJHJ-ZFCG-2022-45,招标文件P68 序号2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具备研发能力,与省级研究中心或省级实验室保持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并签署合作协议的,得2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规定。

2.处理结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6号)的精神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责令你单位整改,并在收到本监督意见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报送书面整改情况,本机关将对你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关注与跟踪。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2024年06月12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联系人:朱成丰
3.联系电话:88359173



附件信息:

  • 监督意见书 - 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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