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024-06-24 15:34:26

一、项目编号:

GZWZ[2021]034

二、项目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1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A幢1302


四、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6号)的要求,我局于2023年12月开始对你公司2022-2023年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监督检查,现作出如下监督检查意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双屿街道道路清扫及河道保洁,项目编号GZWZ[2021]034,评分细则(1):投标人资信和实施本项目能力情况,设定“根据投标人综合履约能力、社会反映及评价情况、综合信誉进行打分。0-3分。”评分因素,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2.处理结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6号)的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责令你单位整改,并在收到本监督意见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报送书面整改情况,本机关将对你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关注与跟踪。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2024年06月12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联系人:朱成丰
3.联系电话:88359173



附件信息:

  • 监督意见书 - 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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