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海宁市第二高级中学 |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562号 |
2 | 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海宁市文宗南路96号新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
四、基本情况
2024年5月16日海宁市第二高级中学委托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关于海宁市第二高级中学鹃湖校区改造提升智能化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DCG2024018)的公开招标公告。经本机关调查查明,发现该项目招标文件设置存在如下问题:
(一)在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设置要求项目经理和负责人提供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证书并进行评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
(二)在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设置特定金额合同业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2.处理结果: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并于本监督建议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2024年06月21日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海宁市财政局
2.联系人:沈先生
3.联系电话:0573-8729203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