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2024-04-18 11:12:23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6号)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2022年1月1日以来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现作出如下监督检查意见

一、你公司在政府采购代理中存在的问题

1.《衢江区育才幼儿园户外玩具采购》、《衢江区育才幼儿园校园文化建设采购》、《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科室存量档案扫描建库项目》未按规定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2.《衢江区育才幼儿园户外玩具采购》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3.《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科室存量档案扫描建库项目》评分标准中设有与实际需求不符的加分项。该项目为存量档案扫描建库项目,评分标准中却设有投标人获得国家级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得2分;承担过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项目并通过市级及以上部门评估的,每个合同0.5分,最高1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中,具有PMP项目管理证书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等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和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二、处理结果

考虑到你单位违法行为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予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限本监督意见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作出整改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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