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云和县财政局 2024-04-19 15:15:59

一、项目编号:

浙首信招LS202405号

二、项目名称:

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中心二期工程弱电智能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1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基本情况

“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中心二期工程弱电智能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浙首信招LS202405号)”于2024年3月20日发布的公告,供应商衢州好又快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对采购文件发起质疑,质疑答复截止日期2024年4月10日,你单位未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对质疑人作出答复,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

2.处理结果:责令你单位对上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监督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报送书面整改材料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2024年04月17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云和县财政局
2.联系人:李林利
3.联系电话:5122898



附件信息:

  • 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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