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广东监管局作为财政部派驻在地方的监管机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工作要求,利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学习强国”平台和“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等,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阐述的四条规律性认识、七个方面政策取向、五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等,通过研究讨论,干部职工普遍产生了一个共识,就是必须坚持加强党对经济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大优势,更是做好经济财政工作的根本保证。在此基础上,必须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突出中央派出机构的政治机关鲜明本色,不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财政监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乘势而上、鼓舞奋进,为财政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一、突出理念融合,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切实提升谋划财政监管业务工作的政治性和科学性
行成于思,好谋而成。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不断提升财政监管业务工作的政治性和科学性,是确保财政监管事业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发展的根本和基础。一方面,要围绕经济财政中心工作,努力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在落实重大任务和推动业务工作中体现政治担当,以实际行动做践行“两个维护”的表率,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另一方面,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科学谋划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监管局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整体功能作用,找准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财政监管业务工作的结合点。
局党组带领全局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中央经济工作部署和财政部党组工作要求,认真感悟“国之大者”的深刻内涵,聚焦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横琴、前海2个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精神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财政监管业务工作实际,持续关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情况,编写《粤港澳大湾区调研成果汇编》,收录《财政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等9篇专题调研和2020年以来大湾区每季度财政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接下来,要继续发挥大湾区建设调研小组作用,由党组成员牵头开展大湾区建设发展情况专项调研,密切关注大湾区财政经济运行状况,建立常态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指导思想分析研判大湾区经济财政发展情况,着力将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推动广东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在新征程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
二、突出力量融合,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进财政监管业务加速“转型”
2021年5月,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同志到广东监管局调研时专门指出:“近年来部党组积极推进监管局职能转型,特别是更名设立以后,监管局嵌入财政主体业务的进程明显加快,目前已成为强化预算管理、督促财税政策落实、防范财政风险、监测地方财政经济运行、严肃财经纪律、服务代表委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刘昆部长的讲话,不仅是对监管局职能全面嵌入财政主体业务的肯定,也意味着财政监管业务的建设步伐需要进一步提速。通过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强化党对财政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财政监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正是加快推进监管局全面建设的必然选择和必要途径。
在推进财政监管业务“转型”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党对财政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牢记刘昆部长在监管局更名设立大会上提出的“厘清职责边界,不断健全监管履职体制机制”要求。更名设立以来,广东监管局根据中央编办、财政部下发的有关文件,自主开展了一些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任务,既高质量完成了财政部统一工作部署,又做好了自选动作,推动了财政监管工作加快向“法定固有、自主运行”模式转变。在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上深入探索,汇集各方力量,努力在财政监管业务上实现了“三个共同”:一是与省级财政部门实现监管目标“同题共答”,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体现财政职能作用,服务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二是加强与审计、税务、人行、银保监、证监、注协、评协等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监管资源“同力共发”,多角度、全方位强化财政监管领域和视角;三是与驻地中央预算单位、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对财税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共同关注,实现监管效果“同频共振”,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共赢。通过不断探索,职能已经从“转型”发展到基本“定型”。
在推进财政监管业务“转型”等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党对财政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朱忠明副部长在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转变思想观念,落实工作重点,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要求,坚持把“稳”作为财政监管工作的重点核心,对发现的重大敏感问题及时汇报、准确定性、妥善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事实,对监管领域出现的新事物、新模式、新技术,包容审慎地开展监管,避免“碎片化”监管。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既善于发现问题,又能推动解决问题,既要“会挑刺”又要“能拔刺”。要完善财政监管工作方法,实现提前防范风险,既“找雷”又“排雷”还“防雷”。要做到精准“找雷”,及时找到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科学“排雷”,把握好节奏和时点,避免产生大的社会影响;系统“防雷”,通过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强化内控等,堵塞隐患发生漏洞。
三、突出有机融合,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推动队伍整体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双提升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也是财政监管业务工作的中坚力量;细胞的健康与活力,关系着党的肌体健康、生机活力,也关系着业务工作的完成情况、落实成效。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坚持把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进行有机融合,坚持用理想信念凝聚人心、激发士气、推动工作。
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全局迅速掀起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热潮。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等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直播聆听重要讲话、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做到及时学;通过局党组专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网络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做到全面学;坚持以上率下、突出示范引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讲专题党课,带头谈学习心得体会,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领学作用做到带头学;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广东省委李希书记、财政部刘昆部长到广东监管局调研讲话要求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结合实际转化为开展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做到思想上对接、工作上对标、行动上对表,以领导的关心厚爱为动力,激励党员干部铆足劲、加油干,以理想信念的凝聚力,形成高涨的干事创业热情,攥指成拳、高效发力,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作用。
接下来,要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完善党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局党建工作的意见》及其职责分工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自身接受双重管理的优势,稳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深入开展与财政部综合司、中央驻粤有关单位的党建联建联创,强化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协同作战,持续促进新职能更好发挥、促进干部能力素质全面提升。要注重发挥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在党员干部管理上,特别注重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努力净化政治生态,有计划、有节奏、有梯次地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招录选调和安排退休,持续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要坚持把管政治、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用好“四种形态”,抓好日常监督,落实好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工作制度,增强干部的归属感、使命感、责任感,提振干事创业信心和工作热情。
四、突出同步融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巩固和财政监管业务工作同步发展抓好落实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与财政监管业务工作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在工作落实上互为推动力量,在成效检验环节互为重要标尺。“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是二者的有机结合和共同目标。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广东监管局坚持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与财政监管业务工作的融合,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局党组研究确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20项,涵盖了企业减税降费、中央驻粤单位经费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后勤保障等多个方面。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注重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强化服务保障财政中心工作,把每一项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都作为融合的切入点。在传达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同步强调“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的推进进度,明确要求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每一项工作对标对表,以实际行动和成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做好做扎实。以党建、业务“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同步谋划抓好“七一”庆祝活动、信息调研工作、财政监管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广东省委指示要求得到充分贯彻执行。
2022年,全局上下将聚焦财政中心工作,以“一切为了人民”的担当,扎实履职尽责。要准确把握“宏观政策稳健有效”“微观政策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要求,聚焦中央重大政策执行落地和实施成效,跟踪减税降费落实情况,调研微观市场主体的实际受益效果。借助自行研发的“预算监管系统”,紧盯财政可持续,加强基层财政运行情况监控,密切关注地方“三保”支出、地方政府债务总体风险、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支出政策等,巩固好广东省全域无隐性债务的试点成果,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债务化解工作。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中央财政资金监管,完善直达资金等转移支付常态化监管机制,探索实现部门预算全口径闭环监管。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扎实做好会计信息质量、地方预决算公开等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强穿透、补漏洞、用重典、重风气”。在日常监管、调查研究中加强研判,正确认识和把握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提升上报信息选题的敏锐性、报送的精准度。在财政监管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探头”“哨兵”“参谋”作用,更好地将党史学习教育焕发出来的信念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工作成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