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211号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执法人员经社会举报发现当事人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实施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涉嫌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四、 处 罚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600.00);2、禁止政府采购1年。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2、联系人:王晖
3、联系电话:8412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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