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开化天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开化天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浙江省开化县华埠镇园一路3号
二、 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四、 处 罚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开化县财政局
2、联系人:俞晓丰
3、联系电话:0570-601363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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