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财政局关于开化县林业局森林火情早期处置队伍提升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开化县财政局 2024-04-10 09:53:31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衢州慧森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衢州慧森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2、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府山街道童家巷2弄2号308室

二、 基本情况

开化县林业局森林火情早期处置队伍提升项目(ZJTJKH2023-09-01)中,衢州慧森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县财政局提起投诉,称衢州慧森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检验报告。县财政局立案后,衢州慧森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承认对产品制造商了解不全面,其中标产品外扎腰带、迷彩服,品牌为“鸿瑶”,承接企业为汉川市鸿遥服饰有限公司,是该公司委托其他厂家加工后贴牌售卖,该公司并非产品制造商,且该公司并未注册“鸿瑶”商标;衢州慧森消防有限公司在投标前对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供的检验报告未尽到核查义务,对检验报告真实性审查不清,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对信达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未发现有衢州慧森消防有限公司投标时提供的编号为XDF3202338111019226GR的检验报告。在调查过程中,衢州慧森消防有限公司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废标及后续处理工作,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四、 处

结果

处以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120000元)千分之六的罚款,计人民币6720元(大写:陆仟柒佰贰拾元整)

五、 处

日期:

2024年04月09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开化县财政局

2、联系人:徐雯洁

3、联系电话:0570-6013637








附件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第2号(慧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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