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杭州协友软件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杭州协友软件有限公司
2、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83号康新商务大厦1401室
二、 基本情况
当事人杭州协友软件有限公司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朝皇路58号正大综合楼601泰宇咨询会议室实施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三、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处罚。
四、 处 罚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玖佰元整( ¥ 18,900.00),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绍兴市财政局
2、联系人:张婷婷
3、联系电话:0575-85209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