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财政局关于江山市峡口中心卫生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机采购)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浙江政府采购网 2023-06-08 17:17:46

一、项目编号:

ZGJS-ZFCG-2023-0201

二、项目名称:

江山市峡口中心卫生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机采购)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2室           

被投诉人:江山市峡口中心卫生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峡口镇文教路4号,江山市天余社稷坛288号           

序号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地址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在参加被投诉人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江山市峡口中心卫生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机采购),项目编号:ZGJS-ZFCG-2023-0201 包号:1)的投标活动中对采购文件的参数设置和评分标准有异议。经质疑,对答复不满意,投诉材料经补正后,于2023年4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4月13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江山市峡口中心卫生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机采购),项目编号:ZGJS-ZFCG-2023-0201 包号:1),2023年3月07日发布招标公告,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获取采购文件。项目于2023年3月28日开评标,3家供应商参加投标。2023年3月29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物产中大康福医药(浙江)有限公司为预中标供应商。2023年3月17日江山市峡口中心卫生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并于3月20日作出质疑答复。本项目尚未签订采购合同。
二、本项目有三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投诉人未参加投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有3家,分别为杭州云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浙江国升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康福医药(浙江)有限公司。本项目预算金额320万元。
本机关认为:
一、关于投诉事项1。经审查,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的货物采购,其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被投诉人答复本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本项目属于单一产品采购,采用联合体采购反而不利于项目实施。采购过程也显示参加投标供应商有三家,均具备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政府采购引入联合体是基于保障采购质量和效果的需要。一般情况下,采购项目一个供应商难以独立完成,引入联合体是为了增强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的竞争力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履约能力。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无不妥,被投诉人答复适用法律错误,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2。经审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标准的设置未与招标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对应。上述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投诉事项2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3。经审查,本项目存在将未量化的指标作为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中的评审因素在采购需求中未明确的问题。上述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投诉事项3成立。
四、关于投诉事项4。综合《质疑函》和《投诉书》具体内容,本机关在投诉处理调查过程中,未发现采购需求中的上述参数设置不合理,也未发现上述参数设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规定的情形,也未发现上述参数设置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关于“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的规定。故,本机关对投诉人投诉事项4中八个参数设置不合理、不合法的主张不予支持。
投诉事项4中参数2设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和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投诉事项成立。
五、关于投诉事项5。根据投诉处理阶段双方举证情况(采购人调查相关品牌技术参数以及投诉人未提供投诉事项相关具体有效证据材料),结合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分值和本项目三家供应商投标以及专家评审打分等具体情况,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

2、处理结果:综上,根据本机关对被投诉人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江山市峡口中心卫生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机采购),项目编号:ZGJS-ZFCG-2023-0201 包号:1)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提供材料和其它相关材料的综合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5缺乏事实依据,本机关予以驳回。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4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3成立, 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应当通过民事争议解决途径予以解决。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江山市人民政府或者衢州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日期:

2023年05月25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江山市财政局
2、联 系 人:王小平
3、联系电话:0570403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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