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D2023BJ-005二、项目名称:
建德市看守所迁建二期工程 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浙江圣泰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彭公村彭安路 28-1 号 1 号楼
被投诉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
地 址:建德市洋溪街道荷映路 113 号
序号 | 相关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1 | 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海宁连杭经济开发区启二路2号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建德市公安局 |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法院路2号 |
四、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于2023年2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2月23日9:30,共有12家供应商参与投标,2月24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月27日被投诉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和采购人建德市公安局收到投诉人浙江圣泰家具有限公司提交的质疑函,3月2日被投诉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和采购人建德市公安局共同作出质疑答复。3月9日,采购人建德市公安局与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人浙江圣泰家具有限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具体为:中标供应商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客观分评分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可能涉嫌造假或者专家误判。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办法第二条评定的要求:主要产品(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上述范围齐全得2分,缺一项扣0.5分。 主要产品(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上述范围齐全得2分,缺一项扣0.5分。主要产品(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上述范围齐全得2分,缺一项0.5分。(按照以上认证单元名称要求)。)经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查询到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证书评分项应扣6分.但是中标评分项该中标人得满分。请给出合理解释。
被投诉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和采购人建德市公安局共同质疑答复: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除了提供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大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外,在此基础上又提供了由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认证范围补充说明(加盖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公章),该补充说明中注明认证体系范围包含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等。经过与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电话核实,该补充说明确实为该认证中心出具,内容真实有效。评标委员会据此补充说明认定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符合评分要求每项得 2分,共计得6分。
(二)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评标标准 权重 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2 主要产品(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上述范围齐全得2分,缺一项扣0.5分。
主要产品(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上述范围齐全得2分,缺一项扣0.5分。
主要产品(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上述范围齐全得2分,缺一项0.5分。(按照以上认证单元名称要求)。 6
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350222Q30221R4M)、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350222E20136R4M)、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350222S30127R4M),以及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3年2月20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的补充说明》。其中,该补充说明显示: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获得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范围中的木制家具,其产品材质和类别包含了“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等,特此说明。
评标委员会对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评分项的评审打分为6分。
经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350222Q30221R4M)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木制家具(桌子、条桌、办公桌、会议桌、会议条桌、法官台、工位操作台、茶几、柜子、文件柜、衣柜、更衣柜、床头柜、椅子、床、书架、人员工位、屏风工作位);钢木家具(桌子、条桌、办公桌、会议桌、茶几、柜子、椅子、办公椅、会议椅、会客椅、床、书架、人员工位、屏风工作位); 软体家具(沙发、办公组合沙发、椅子、法官椅、旁听椅、工位操作椅、床)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涉及场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启二路2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350222E20136R4M)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木制家具(桌子、条桌、办公桌、会议桌、会议条桌、法官台、工位操作台、茶几、柜子、文件柜、衣柜、更衣柜、床头柜、椅子、床、书架、人员工位、屏风工作位);钢木家具(桌子、条桌、办公桌、会议桌、茶几、柜子、椅子、办公椅、会议椅、会客椅、床、书架、人员工位、屏风工作位); 软体家具(沙发、办公组合沙发、椅子、法官椅、旁听椅、工位操作椅、床)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涉及场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启二路2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350222S30127R4M)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木制家具(桌子、条桌、办公桌、会议桌、会议条桌、法官台、工位操作台、茶几、柜子、文件柜、衣柜、更衣柜、床头柜、椅子、床、书架、人员工位、屏风工作位);钢木家具(桌子、条桌、办公桌、会议桌、茶几、柜子、椅子、办公椅、会议椅、会客椅、床、书架、人员工位、屏风工作位); 软体家具(沙发、办公组合沙发、椅子、法官椅、旁听椅、工位操作椅、床)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涉及场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启二路2号)***。同时,前述认证范围,与认证证书一致。
(三)《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04年6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3号公布 根据2015年3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2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2年9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第二次修订)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认证证书是指产品、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所获得的证明性文件。认证证书包括产品认证证书、服务认证证书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负责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第十条:获得认证的组织应当在广告、宣传等活动中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有关信息。获得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获得认证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未变更或者经认证机构调查发现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该认证证书。第十一条:认证机构应当建立认证证书管理制度,对获得认证的组织和个人使用认证证书的情况实施有效跟踪调查,对不能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暂停其使用直至撤销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对撤销或者注销的认证证书予以收回;无法收回的,予以公布。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1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第十八条规定: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应当及时作出认证结论,保证其客观、真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不得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认证结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认证结论:(一)认证人员未按照认证规则要求,应当进入现场而未进入现场进行审核、检查或者审查的;(二)冒名顶替其他认证人员实施审核、检查或者审查的;(三)伪造认证档案、记录和资料的;(四)认证证书载明的事项内容严重失实的;(五)向未通过认证的认证对象出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第二十条:认证机构应当要求认证对象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的,认证机构应当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第二十一条规定:认证机构应当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监督。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在确认相关情况后5日内,暂停认证对象相应的认证证书。暂停期限届满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撤销其相应认证证书。暂停期限按照认证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认证机构应当对认证过程做出完整记录,保留相应认证资料。认证记录和认证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归档留存时间为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或者被注销、撤销之日起2年以上,认证记录应当使用中文。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认证活动参与各方盖章或者签字的认证记录、认证资料等,应当保存具有法律效力的原件。
(四)投诉调查处理阶段,经本机关要求协助调查,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出具《关于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证证书范围认定涵的回复》。该回复显示:1、附件中关于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的补充说明是我公司应客户的要求,根据实际的审核情况出具的。2、该公司具体的认证证书范围是:木制家具(桌子、条桌、办公桌、会议桌、会议条桌、法官台、工位操作台、茶几、柜子、文件柜、衣柜、更衣柜、床头柜、椅子、床、书架、人员工位、屏风工作位); 钢木家具(桌子、条桌、办公桌、会议桌、茶几、柜子、椅子、办公椅、会议椅、会客椅、床、书架、人员工位、屏风工作位); 软体家具(沙发、办公组合沙发、椅子、法官椅、旁听椅、工位操作椅、床) 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涉及场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启二路 2号)。3、客户因投标需要,向我公司提出了出具有关认证范围的说明文件的申请。我们核查了审核档案,审核证据覆盖了“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据此出具了证书认证范围“木制家具”包含“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说明文件。
(五)投诉调查处理阶段,采购人建德市公安局于2023年4月6日出具《关于建德市看守所迁建二期工程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认证证书内容的说明》。该说明显示:......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中,要求主要产品(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投标人具有ISO9001、ISO14001、ISO45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中对各类证书有“按照以上单元名称要求”的表述。主要产品中,人造板类家具指采购需求清单中9-11项等办公桌类产品;实木类家具指清单22-25项等柜类产品;综合类家具指清单26-30项等定制桌、椅、工作台类产品;屏风隔断类家具指清单1-5项等工作位产品。“按照以上单元名称要求”的表述,是指以上各项认证证书应当按照“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家具分类进行认证。但是,如果投标人的各项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覆盖了“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采购人认为即使认证证书的家具分类名称不相同,也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该项目中标人(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是木制家具、钢木家具、软体家具。同时,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补充说明,该补充说明载明:“浙江天和典尚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获得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范围中的木制家具、其产品材质和类别包含了‘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等,特此说明。” 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据此认定浙江天和典尚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认证证书符合招标文件对认证证书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人认可评标委员会的意见。
(六)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于2023年4月6日出具《关于建德市看守所迁建二期工程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认证单元的情况说明》。该说明显示:1、认证单元的确定:建德市看守所迁建二期工程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JD2023BJ-005)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二点中的认证单元是采购人建德市公安局依据《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标准》文件第二部分商务需求及建议评分标准(办公家具类)中的6、7、8三点进行确定。其主要内容为第6点主要产品(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内容自定义)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第7点主要产品(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内容自定义)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第8点主要产品(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内容自定义)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根据以上三点,采购人建德市公安局按照项目需求将主要产品内容自定义确认为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这四类认证单元。至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二点确定为“主要产品(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上述范围齐全得2分,缺一项扣0.5分。主要产品(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上述范围齐全得2分,缺一项扣0.5分。主要产品(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上述范围齐全得2分,缺一项0.5分。(按照以上认证单元名称要求)。”此处的认证单元即为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这四类。2、认证单元的审核: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中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认证证书业务范围是否包含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这四类认证单元进行评审打分。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覆盖业务范围均为:木制家具(桌子、条桌、办公桌、会议桌、会议条桌、法官台、工位操作台、茶几、柜子、文件柜、衣柜、更衣柜、床头柜、椅子、床、书架、人员工位、屏风工作位);钢木家具(桌子、条桌、办公桌、会议桌、茶几、柜子、椅子、办公椅、会议椅、会客椅、床、书架、人员工位、屏风工作位); 软体家具(沙发、办公组合沙发、椅子、法官椅、旁听椅、工位操作椅、床)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涉及场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启二路2号)。同时投标文件中还提交了认证机构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认证范围补充说明对体系认证范围中的木制家具进行了补充说明,注明木制家具其产品材质和类别包含了“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等。在与认证机构电话核实补充说明真实性之后,评标委员会依据认证证书和补充说明所列范围进行集体讨论,最终一致同意认可补充说明的内容并按照补充说明内容进行评审打分。
(七)投诉调查处理阶段,经咨询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机构可以对其出具的认证证书的覆盖范围进行解释说明,该解释说明可以作为认证证书的补充。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关于投诉事项。评审因素“主要产品(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上述范围齐全得2分,缺一项扣0.5分。主要产品(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上述范围齐全得2分,缺一项扣0.5分。主要产品(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上述范围齐全得2分,缺一项0.5分。(按照以上认证单元名称要求)”,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关于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的补充说明》,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疑及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和采购人建德市公安局均未对评标委员会的认定意见表示异议。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和采购人建德市公安局分别对该评审因素设置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也对其出具的《关于浙江天和典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的补充说明》进行了解释说明“我们核查了审核档案,审核证据覆盖了‘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据此出具了证书认证范围‘木制家具’包含“人造板类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家具、屏风隔断类家具’的说明文件”,且无证据表明,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资料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或者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而不应被予以认可。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对投诉人主张“此次中标人同样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认证单元,应该扣掉此项全部得分6分”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投诉人关于建德市看守所迁建二期工程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JD2023BJ-005)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日期:
2023年04月26日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建德市财政局
2、联 系 人:邵菁
3、联系电话:0571-6471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