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征集2023年度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批)供应商,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响应:
一、 项目编号:ZZCG2023V-ZJ-002
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限价
标项 | 采购内容 | 具体配置 | 价格区间(N,单位:万元) | 最高限制单价(单位:万元) | 轴距 | 其他要求 | |
排量(V,单位:L) | 乘坐人数(P,单位:人) | ||||||
1 | 轿车 | 1.5≤V≤1.8 | P=5 | N<12 | 12 | ≥2600 | 无 |
2 | 轿车 | 1.5≤V≤1.8 | P=5 | 12≤N<14 | 14 | ≥2600 | 无 |
3 | 轿车 | 1.5≤V≤1.8 | P=5 | 14≤N<15 | 15 | ≥2700 | 无 |
4 | 轿车 | 1.5≤V≤1.8 | P=5 | 15≤N<16 | 16 | ≥2700 | 无 |
5 | 轿车 | 1.5≤V≤1.8 | P=5 | 16≤N<17 | 17 | ≥2700 | 无 |
6 | 其他小型载客汽车 | V≤1.6 | 6≤P≤9 | 15≤N<17 | 17 | ≥2800 | 无 |
7 | 其他小型载客汽车 | V≤1.6 | 6≤P≤9 | 17≤N≤18 | 18 | ≥3000 | 无 |
8 | 其他小型载客汽车 | 1.5≤V≤1.8 | 6≤P≤9 | N<11 | 11 | ≥2800 | 无 |
9 | 其他小型载客汽车 | 1.5≤V≤1.8 | 6≤P≤9 | 11≤N<12 | 12 | ≥2800 | 无 |
10 | 其他小型载客汽车 | 1.5≤V≤1.8 | 6≤P≤9 | 12≤N<14 | 14 | ≥2800 | 无 |
11 | 其他小型载客汽车 | 1.5≤V≤1.8 | 6≤P≤9 | 14≤N<16 | 16 | ≥2800 | 无 |
12 | 其他小型载客汽车 | 1.6<V≤1.8 | 6≤P≤9 | 16≤N<17 | 17 | ≥2800 | 无 |
13 | 其他小型载客汽车 | 1.6<V≤1.8 | 6≤P≤9 | 17≤N≤18 | 18 | ≥2800 | 无 |
14 | 皮卡车 | V≤3.0 | P≤5 | N≤18 | 18 | ≥3150 | 汽油国VI,二驱,手动 |
15 | 皮卡车 | V≤3.0 | P≤5 | N≤18 | 18 | ≥3150 | 汽油国VI,四驱,手动 |
16 | 皮卡车 | V≤3.0 | P≤5 | N≤18 | 18 | ≥3150 | 汽油国VI,二驱,自动 |
17 | 皮卡车 | V≤3.0 | P≤5 | N≤18 | 18 | ≥3150 | 汽油国VI,四驱、自动 |
18 | 皮卡车 | V≤3.0 | P≤5 | N≤18 | 18 | ≥3150 | 柴油国VI,二驱,手动 |
19 | 皮卡车 | V≤3.0 | P≤5 | N≤18 | 18 | ≥3150 | 柴油国VI,四驱、手动 |
20 | 皮卡车 | V≤3.0 | P≤5 | N≤18 | 18 | ≥3150 | 柴油国VI,二驱,自动 |
21 | 皮卡车 | V≤3.0 | P≤5 | N≤18 | 18 | ≥3150 | 柴油国VI,四驱,自动 |
注1.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
微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 1000 mL 的载客汽车。
小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
轿车:车身结构为两厢式且乘坐人数不超过5人,或者车身结构为三厢式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
2.
属于有效期内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的新能源汽车不在本次公开征集范围内,相关厂商可参与《2023年度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
入围比例:
有效响应方的80%(去尾法取整数)。
4.
其它汽车暂不列入本次公开征集范围。
四、框架协议适用范围
浙江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五、协议有效期
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六、合格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响应方的特定条件
(1)响应方为汽车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的专业销售公司。由专业销售公司参与本项目响应的,须提供由汽车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内容应包含且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唯一授权事项(中国境内最高级别的专业销售公司、响应、签约等具体事务、签署相关文件和政采云系统网上操作等),且必须由汽车生产厂家加盖公司公章】。
(2)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七、
获取征集文件
1.获取时间: 至 2023-4-28 09:00:00。
2.获取方式:本项目征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征集文件。
3.征集文件免费获取。
八、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
。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形式
提交截止时间:
2023-4-2809:00:00。
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
如认为需要,响应方可以选择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存储,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备份响应文件收件人:陶老师,联系方式:0571-88901836,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收件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次征集将于2023年4月28日 9:0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1开标室开启响应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审”,响应方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启响应文件会议。
开启响应文件现场咨询电话:0571-88907792
十一、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登录方法
(一)网络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二)登录方法:
响应方须先完成供应商登记并申请CA,再下载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最后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传输递交(具体详见第二章 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十二、其他: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审”,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
(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
。(二)框架协议模块相关操作,供应商可进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251&topicId=1447)学习。
十三、业务咨询
机构 |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 |||
网站 |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文件下载、公告查询) | |||
咨询事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传真 | 备注 |
项目联系人(A岗) | 杜鹃鸣 | 0571-88901837 | / | 采购一部 |
项目联系人(B岗) | 陈明娟 | 0571-88900106 | / | |
部门负责人 | 孙晨 | 0571-88907712 | / | |
项目监督 | 邵玲芳 | 0571-88907750 | / | 财务监督部 |
电子交易平台问题 | / | 95763 | / | 供应商注册、采购文件获取、CA数字证书办理、电子响应系统咨询等 |
十四、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真:/
联系人 :齐鲁、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2、87058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