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多维度发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缓解“住房难”

浙江省财政厅 2022-02-18 00:00:00

近年来,海盐县财政局聚焦群众居住需求,从公租房、老旧小区、棚改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维度发力,积极助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城镇常驻人口住房保障受益率达29.4%,基本形成“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居有所安”同步推进的格局。

一是公租房“广覆盖”。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保障对象从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城镇中低收入人群、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放宽户籍限制,将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同等纳入住房救助和住房保障范畴;下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租房租金标准,提升公租房补贴标准。2021年,共保障公租房租赁补贴家庭930户,合计发放补贴287万元。

二是老旧小区“换新装”。全面深化老旧小区改造,加强硬件设施投入,通过修整道路墙面、更换照明系统、布置园艺小景、统一规划停车位、设置垃圾分类设施等举措,进一步优化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小区公共服务支撑能力。累计投入县级以上财政资金1.28亿元,改造老旧小区67个片区,共计246.34万平方米,直接受益居民3.41万户。

三是棚改工程“扩增量”。优先安排棚改安置住房用地,充分利用存量土地、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等储备土地优先用于棚改安置住房建设。探索资金多渠道筹集方式,通过发行棚改专项债券、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等举措强化资金保障。2021年,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955万元,年内建成保障性安居住房3948套。

四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强供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以利用存量房、存量土地为主,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政府闲置住房转变用途等多种方式,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计划到2022年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4926套。

五是农村危房改造“保安全”。开展城乡危旧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摸清城乡危旧房改造底数,每月对新增困难家庭住房开展排查,切实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健全农村危房长效治理改造机制,提高危房改造财政补助标准,将符合要求的房屋全部纳入救助计划。2021年,救助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16户,落实资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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