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财采监〔2021〕12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全省网上服务市场电信服务(限于电信线路租用)机构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单位:
2021—2022年度浙江省网上服务市场电信服务(限于电信线路租用)机构已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征集,现将结果予以公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电信服务(限于电信线路租用)。
二、实施期限
自《2021—2022年度浙江省网上服务市场电信服务 (限于电信线路租用)项目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服务机构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等4家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可以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采用议价或者竞价模式进行交易。议价是指采购单位先确定需求标准,再选择一家公司议价,议价产生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竞价是指采购单位先确定需求标准,指定或者随机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按照最低有效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采用竞价模式;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可以采用议价或者竞价模式。入围供应商承诺基本服务内容及质量不低于上一年度合同要求、承诺报价不高于上一年度合同金额的,采购单位可以与入围供应商直接续签合同。
(二)各级预算单位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网络租赁实施采购,操作手册在政采云平台发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陈梁,联系电话:0571-87057612;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嫣,联系电话:0571-88907711;政采云平台客服:4008817190。
附件:1.供应商联系方式
2.供应商承诺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标准
3.2021—2022年度浙江省网上服务市场电信服务(限于电信线路租用)项目框架协议(范本)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4月8日